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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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3、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4、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5、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6、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亡补助。7、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

1、住院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

2、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直接为50%;取消二次补偿制度的麻烦。

3、门诊慢医疗待遇:门诊慢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以上慢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一个年度内,门诊慢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符合政策范围内门诊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50%。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202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范围》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是哪些?

可分为住院医保待遇和门诊医保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0%。

1.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为5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3000元。

2.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住院医疗待遇:在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0%。

门诊大病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比例为5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3000元。

一般、老年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待遇:一般、老年城镇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未发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且下一医疗年度继续参保缴费的,可享受上一医疗年度个人缴费额10%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

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3、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4、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5、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6、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亡补助。7、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

1、住院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

2、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直接为50%;取消二次补偿制度的麻烦。

3、门诊慢医疗待遇:门诊慢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以上慢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一个年度内,门诊慢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符合政策范围内门诊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50%。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202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范围》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山东夺命快递致人的案发过程

□家属

新鞋送到家三口“中毒”

11月26日,焦女士在淘宝上为女儿看好一款鞋子,感觉价格很便宜,便让丈夫刘兴亮抢购,鞋子于29日到货。“几点到的我也不清楚,11点40下班到家,老公说鞋子到了,但是味很大,便放在了阳台上。我想新鞋子有味很正常,从评价上看到也有人说鞋子有味的,便没在意,还试穿了一下。”

焦女士说,鞋盒是粉红色的,丈夫用包鞋的纸擦拭过,擦鞋纸上有一些黑色的东西,由于鞋子是黑色的,这黑色东西从何而来并不清楚。“整个鞋盒似乎被汽油浸泡过一样,低头一闻,有一股很刺激的气味,我就感觉头晕、恶心、呕吐。”丈夫便把包装袋等放置到楼道中。

焦女士说,她想过会不会有毒?丈夫在网上与卖家联系并留言说:“我们全家中毒了”,但卖家回复了一个嘲笑的表情,承诺焦女士将鞋子退货,卖家负责邮费。

孩子回来后,焦女士告诉孩子不能动鞋盒,可以试穿一下。孩子试穿完以后,便洗手吃饭,她在盛饭时感觉没有任何食欲,恶心。

焦女士称,丈夫还在整理用手机拍下的擦鞋照片,突然表示头晕、恶心。女儿也说心口难受,伴随咳嗽状况。仅仅几分钟,丈夫紧接着开始腹痛,自己拿车钥匙去医院。焦女士仍未感觉到事情有多严重,“也就是吃个药打个针就行了。他还问我去不去。谁能想到真中毒啊?”

□医院

病人中午就诊当天去世因为氟乙酸甲酯中毒

12月20日下午,据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内科主治医师李莉回忆,刘兴亮是事发当天中午12点半左右到急诊室的,当时意识还比较清楚,主要症状为头晕、恶心、腹痛、面部苍白。

“病人说是收到网购的鞋子后闻了闻,有点儿头晕,就躺下休息了,感觉好点儿后又看了看鞋子,发现上边有点脏,就用湿布擦了擦。”李莉说,当时她并不相信闻了闻鞋就会中毒。

“病人的病情发展很快,十来分钟后病人全身抽搐,我们也向家属询问过是否有癫痫病史,家人说没有。我们考虑会不会是食物中毒。”李莉说,“正准备打针的时候,病人开始全身抽搐”,医院随即对其进行镇定治疗和面罩吸氧等常规治疗,病人并不见好转。在病人接受治疗的过程中,病人的妻子也赶到了医院。

没过多久,病人的心电监护显示血压饱和度开始下降,医院迅速组织专家会诊,初步诊断为脑神经出现问题和肺部中毒,“诱因可能就是闻了闻鞋子。”参与会诊的综合内科副主任医师张希国介绍,“从医20多年,从来没遇见过这种情况,也分析不出到底是什么中毒。”

直到下午3点多,病人仍不见好转,病人家属要求转院至滨州一家医院。考虑到病人的特殊情况,院方同意病人转院。“下午4点左右,从滨州那家医院过来的救护车将病人接走”。张希国说,“晚上11点多的时候,接到警方的电话说是病人已经去世了。”

12月20日上午,焦女士表示,丈夫11月29日因抢救无效亡,滨州这家医院出示诊断因为有毒化学液体氟乙酸甲酯中毒。在抢救丈夫时,焦女士也出现了呕吐、腹痛的症状,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3、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4、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5、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6、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亡补助。7、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

1、住院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

2、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直接为50%;取消二次补偿制度的麻烦。

3、门诊慢医疗待遇:门诊慢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以上慢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一个年度内,门诊慢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符合政策范围内门诊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50%。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202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范围》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3、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4、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5、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6、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亡补助。7、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

1、住院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

2、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直接为50%;取消二次补偿制度的麻烦。

3、门诊慢医疗待遇:门诊慢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以上慢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一个年度内,门诊慢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符合政策范围内门诊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50%。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202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范围》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